那曲地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9年7月15日那曲物流中心现场办公会议精神,为支持青藏铁路那曲物流中心运营与发展,贯彻落实好各项
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经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研究决定,设立那曲县国家税务局物流中心税务(局)所。
一、机构名称:那曲县国家税务局物流中心税务(局)所。
二、机构级别:依据那曲物流中心行政级别确定。
三、职责:负责青藏铁路那曲物流中心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贯彻落实各项
税收政策、提供纳税服务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待定
200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