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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落实“信息管税”的税收征管工作新思路,加强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更好地形成工作合力,深化对税收征管信息数据的分析利用,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成立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 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区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

(二) 定期召开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会议。

(三) 讨论决定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有关工作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 杨承碧(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谢学忠(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

穷达(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

成 员:林 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技发展处处长)

刘菊梅(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

葛程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处长)

马端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务处处长)

达娃云丹(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达娃次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

杨锐(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蒋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局长)

刘全洪(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处副处长)

边巴仓决(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副处长)

焦政(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单位设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置

(一)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起草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有关制度、规程、办法和相关措施。

2.负责税收征管状况监控数据的分析应用工作,各成员单位

负责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监控指标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分析报告;工作小组负责汇总分析报告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3.督导检查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对总局发布监控指标的处置和本地税收征管监控分析工作运行情况,收集整理系统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报告。

4.研究起草税收征管数据采集、归类、信息共享及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制度、对策措施及运用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数据研究起草“两个减负”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二)工作小组组成

组 长:林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

副组长:江伟(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成 员:杨建生(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周远超(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其米拉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伍先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

达娃次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

毛雨芳(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处)

邓向晖(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

甘夏雨(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普穷(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处)

德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杨新天(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小洛布(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索顿(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各地(市)局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200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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