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税务系统“窗口行业创建文明单位网上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开展“窗口单位树新风网上行”活动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区的“窗口行业创建文明单位网上行”活动(以下简称“网上行”活动),现将《西藏自治区税务系统开展“窗口行业创建文明单位网上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网上行”活动,是迎接建国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引导我区税务干部职工增强爱国情感,树立报国之志,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和激励税务干部职工努力提升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部门形象,更好地落实“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的良好载体。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网上行”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加强建设,明确重点。
此次“网上行”活动的参加单位主要是我区税务系统各级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人员的工作能力强弱、业务素质高低、服务水平优劣都会通过网络媒体客观及时地展现给社会公众,都将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和检阅,这既是展示税务部门文明形象的机会,更是一次挑战。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切实抓好办税服务厅人员的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办税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务。
三、积极动员,踊跃参与。
各级税务机关要把“网上行”活动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要动员和组织广大税务干部积极投身到“网上行”活动中,通过“实际行”丰富“网上行”活动;要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明确职责,协调配合。
为了使我区的“网上行”活动顺利实施,要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涉及到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做好统筹安排。我区的“网上行”活动主要依靠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为平台、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为窗口的形势,部署落实各项工作。
(一)7月13日前区局纳税服务处负责根据总局的有关通知精神,会同人事处、办公室制定我区的“网上行”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印发全区。各地(市)可根据区局制定的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二)7月20日前,由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纳税服务处、人事处、信息中心协助,完成西藏国税门户网站“窗口行业创建文明单位网上行”专题网页的设计、开发、定版等工作。
(三)7月20日前,各地(市)局以地(市)为单位,完成对所属市(县)办税服务厅的有关情况的整理上报工作,相关材料应包括办税服务厅的功能设置、人员配备、所获荣誉、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的有关标准和管理办法、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集体(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等详细内容。材料形式应尽量多样,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均可(图片、视频应附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为突出我区“网上行”活动特色,各有关单位可以结合拉萨“3.14”事件后,窗口单位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为受损商户(受影响商户)提供的便民措施等方面提供展示素材,同时在日常窗口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好的做法也可一并总结上报。区局将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典型性考量,选择一批办税服务厅作为我区税务系统典型,并在专题网页上集中展示,大力推介我区税务系统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情况,推出一批窗口单位服务标兵,发挥榜样作用,以示范带动我区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有关材料的上报路径为:FTP/center0/纳税服务处/网上行活动材料。
(四)7月25日前,各级税务机关完成对所属办税服务厅的检查工作,主要针对办税的软硬件设施,包括窗口设置,标牌制作,导税功能,办税指南,宣传资料等内容;要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广泛动员,查遗补漏,清理死角。
(五)区局人事处负责对上报的材料进行筛选,选出社会普遍认可、具有代表性、获得过较多荣誉的办税服务厅,将有关图文资料上报总局,由总局进行推荐展示。
(六)7月底前,由区局人事处负责,纳税服务处、办公室协助,采取适当的形式,聘请我区税务系统老干部、老专家、老模范参加宣传活动,通过他们自身的经历谈变化、谈感受、谈发展、谈未来。主要以文字、图片、视频的形式在专题网页上展示。
(七)7月底前,办公室、纳税服务处、人事处共同完成对西藏国税门户网站上专题网页各栏目内容的编辑工作。
五、加强沟通,总结经验。
我区税务系统“网上行”活动启动后,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关注“网上行”活动情况,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收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社会反响,及时向区局反馈。加强上下联系,做好信息沟通,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活动不断深化。
2009年7月14日
西藏自治区税务系统开展“窗口行业创建文明单位网上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央文明委、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根据国庆60周年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将组织开展我区税务系统“窗口行业创建文明单位网上行”活动(以下简称“网上行”活动),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主题,紧紧围绕“热爱祖国、敬业奉献”,通过开展“网上行”活动,推动我区税务系统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引导税务干部职工增强爱国情感,树立报国之志,提升文明素质,提高服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勤勉尽责”的税务文明形象。
二、参加单位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各级办税服务厅。
三、活动内容
在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开设“网上行”活动专题网页,报道活动情况,展示工作成果,以“网上行”活动推动我区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
(一)公示税务系统窗口单位创建工作措施。将我区税务系统“网上行”活动实施方案、创建文明单位标准和管理办法、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等内容在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
(二)展示窗口单位创建成果。集中展示我区税务系统创建文明单位的丰硕成果,大力推介税务系统创建文明单位先进典型,推出一批服务标兵,发挥榜样作用,以示范带动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行业文明形象。
(三)开展意见征求活动。在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的“网上行”活动专题网页上,公示有关电话及邮箱信息,让纳税人对我区税务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完善纳税服务栏目。对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开设的纳税服务栏目进行完善补充,重点健全纳税咨询、办税指南等内容,全方位提供税收服务。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纳税服务:一是纳税咨询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征管规定、涉税信息等咨询查询服务;二是办税指南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程序、手续提供咨询服务;三是涉税举报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等提供服务;四是投诉监督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行风、服务质量及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投诉提供服务。
四、工作安排
(一)7月中旬,各级税务机关,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及时报送有关资料,认真检查所属办税服务厅的软硬件工作,确保任务和时间落实。
(二)7月中旬,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落实制定“网上行”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开展“网上行”活动的相关资料。
(三)7月中、下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设计制作我区税务系统“网上行”活动专题网页,编辑各栏目内容,在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刊发。
(四)7月下旬,全面铺开我区税务系统的“网上行”活动,在8月和9月分别推出税务文明形象网上展示月、纳税服务月活动。结合税务系统“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聘请我区税务系统老干部、老专家、老模范开展宣讲,谈变化、谈感受、谈发展、谈未来,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税收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我区税务系统“网上行”活动要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岗位。要与“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与“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与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各项主题活动相结合,在税务系统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人心、振奋精神。
(二)坚持结合实际,突出西藏特色。我区税收工作在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圆满完成各项税收任务的同时,积极努力支持维护稳定工作,对拉萨3.14事件受损商户,开展一系列税收优惠和减免税政策,结合此次开展“网上行”活动,应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大力进行宣传报道,突出实践特色。
(三)加强信息沟通,实现整体联动。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总局、区局关于开展税务系统“网上行”活动的工作部署。要加强系统上下的信息沟通,各地在活动中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要及时反馈,以便区局在全区推广。
(四)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工作协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我区税务系统“网上行”活动列入重要日程,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项庆祝活动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做到相互呼应、相得益彰。各级税务机关负责新闻宣传、纳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既分工负责,又统筹协调,要认真抓好“网上行”活动的宣传工作;切实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尤其是组织好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把“网上行”活动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发动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我区税务系统“网上行”的各项活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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