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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酒泉市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省局提出的“提质、减负、增效、和谐、遵从”的纳税服务工作基本目标和酒泉市国税局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局按照凡是依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一律由大厅受理的原则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工作要求,市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相关科室和部分县市区局对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进行了整合、优化,制定了《酒泉市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市局将从即日起对税收综合征管软件中的文书流转进行更改设置),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征管科反映。

附件:酒泉市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略)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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