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9年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9年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的报告》(甘国税发〔2010〕71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及时掌握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做好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工作。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9年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的报告》(甘国税发[2010]71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