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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