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关于开展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管理措施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关于开展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管理措施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甘国税货便函[2010]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并在4月30日前将调查报告上报市局货物和劳务税科。上报地址:/流转税管理科/县市区局上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关于开展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管理措施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甘国税货便函[20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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