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1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 对应法规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甘国税函发[201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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