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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开发区国税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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