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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上报省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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