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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将我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市国税局指定纳税服务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市国税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二、根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8号)的文件精神,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可以直接向省国税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规定的申请资料,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再由主管税务机关转送省国税局办理。

  三、市国税局在门户网站公布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供下载查询,地址:http://wuhan.hb-n-tax.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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