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将我市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市国税局指定纳税服务科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市国税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的办税服务厅作为窗口,集中受理向本级国税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二、根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可以直接向省国税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规定的申请资料,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部门提交资料,再由主管税务机关转送省国税局办理。
三、市国税局在门户网站公布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供下载查询,地址:www.huangshi.hb-n-tax.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湖北省黄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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