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黄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废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黄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该文废止后,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代开发票等事项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湖北省黄石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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