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分别派人于2018年12月5日起对十堰威壮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十堰顺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十堰文巨贸易有限公司、十堰海方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涉税情况进行检查(被检查企业详细名单、检查人员和检查期间见附件,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规定,依规作出并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和《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事项告知书》。经实地核查,在税务机关登记的注册地址不存在或未在该地址生产经营;与在税务机关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电话号码联系未果,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委托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对以上4户企业的检查通知、告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三股领取书面文本。
地址:十堰市人民南路69号
联系电话:0719—8886706
联系人:徐飞莫旋
附件:企业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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