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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注: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7号),本文第自2016年9月29日起全文失效。】

为加强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定点管理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促进大企业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制定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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