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2007年是执行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收制度的最后一年,因此,做好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非常重要。各市县局一定要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做出安排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施方案,加强对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同时,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继续加强对企业进行纳税宣传和辅导,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二、做好纳税人申报资料的逻辑性、完整性及各项税前扣除审批项目的审核工作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主管税务机关要重点做好下列项目的审核工作:
(一)做好纳税人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对纳税人填报的申报表的逻辑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不齐全或填报项目不完整的,必须及时退回,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限内补齐或重新申报,确保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审核工作。各市县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预售房地产取得预收款核定利润率标准的通知》(琼国税函〔2006〕135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房收入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审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足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应要求其及时进行纳税调整,补交税款。
(三)做好财产损失扣除额审核工作。要认真审核纳税人附随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报送的财产损失证明资料及有关说明资料,并作出审核意见备案。对没有证明和说明资料、又无法取证的,应要求其及时进行纳税调整,补交税款。
(四)做好坏账损失扣除额审核工作。要认真审核纳税人随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报送的坏账损失证明资料,并作出审核意见备案。对无法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要求其及时进行纳税调整,补交税款。
(五)做好亏损结转弥补额审核工作。要严格根据每年度所得税弥补亏损台账及其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资料,审核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的年度亏损额,对亏损结转弥补超过五年的,应要求其及时进行纳税调整,补交税款。
(六)做好购进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额审核工作。要认真审核纳税人附随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报送的抵免企业所得税资料,根据审批税务机关的审批文件和纳税人购进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档案和台账,确认当年及以后年度的抵免额。对不符合规定的,应要求其及时进行纳税调整,补交税款。
三、做好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的软件下载工作
(一)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软件下载
为提高我省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准确性,各市县局要按照总局统一开发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软件设定的口径、结构和内容,正确填列,按时上报。省局将把相关软件挂在“省局FTP网\所得税处\汇算清缴汇总软件"目录下,供各市县局自行下载安装使用。如有问题请咨询省局(所得税管理处)。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下载
总局发布升级文件后,省局将及时挂在“省局FTP网\涉外处\新修订汇算清缴系统软件\2008年汇算清缴软件”目录下,供各市县局自行下载安装使用。企业申报软件的升级文件直接登录http://www.taxcn.net下载或咨询原销售商下载。各市县局要经常登录“省局FTP网\涉外处\新修订汇算清缴系统软件\2008年汇算清缴软件”,关注有关通知。下载升级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四、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项后续工作
(一)认真组织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局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0号)和省局有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要求,及时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对房地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汇总纳税企业、零申报企业以及连续三年以上亏损和近两个纳税年度内盈亏变化较大的企业开展重点纳税评估,注意分析原因,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征管措施,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二)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汇总和总结上报工作。
1.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汇总和总结工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局要抓紧时间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的汇总、分析、编报和文字总结工作,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省局。内资企业的户数要与CTAIS中的数据相一致,实际税收负担率要合理。总结报告要注意详细分析税收增减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税收的影响,特别是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纳税情况要做到全面掌握,对通过汇算清缴工作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研究,完善相关征管措施,对需要省局研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提出完善的意见或建议,共同努力,不断提升我省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2.按时上报汇总报表和工作总结。各市县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报表和文字总结应于2007年6月25日前报省局(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以便省局及时做好汇总并按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对2007年度各市县局开展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省局将进行评比,对先进单位将通报表扬。电子数据的上传路径为:“省局FTP网\所得税处(涉外处)\2007年度各市县局汇算清缴情况上报”。
五、其他要求
(一)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和综合征管软件的数据接口问题。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的传递操作仍按照2006年度总局的要求及省局的培训要求进行。
(二)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含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升级和辅导工作。2007年度总局将对2006年度软件中加挂的关联企业间交易申报附表及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相关参数进行升级,使申报软件具有读取企业财务软件生成的Excel数据文件功能,因此,在年度申报期限内,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使用申报软件的纳税人进行升级,并加强辅导,在确保纳税人准确全面填报上述报表的同时,审核纳税人是否填报了上述报表。对手工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软件中录入申报表的同时,也要录入上述报表。
(三)各市县局在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收管理处)报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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