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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2015年1号)进行全文失效废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2.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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