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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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