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政府贷款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政府贷款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9〕2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政府贷款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9]256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