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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二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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