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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