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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内各单位,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 对应法规 ————————————————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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