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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豫国税公告[2011]5号)精神,我局对2010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2年4月23日第九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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