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及其相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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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8号,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内部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4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其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积极做好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和管理,不断改进和优化办税服务,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的重要措施。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办税服务厅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全面学习好《办法》、《通知》、《办税服务厅行为规范手册》(总局近期寄发)、《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指引》(专题片,已下发)等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文件,准确理解掌握基本要求和工作思路,努力落实好办税服务厅建设和管理各项落实工作。全体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要切实树立服务理念,熟知本岗位服务规范和具体规定,掌握做好办税服务的工作本领,切实提高办税服务工作能力。
二、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努力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各级国税机关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按照《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部署,在2012年底前应全面完成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总局《办法》及其相关文件是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和标准,各地要按照统一要求,本着规范、简便、节约,硬件设施合理配置、着力强化软环境建设的原则,确定建设重点,有计划、实事求是地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合理规范环境建设,完善服务设施;重点规范岗责体系、优化办税流程、健全服务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办税服务厅职责落实到位;同时要依据《办法》及时修改考核指标,将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三、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全面提升办税服务水平。各级国税机关要以落实《办法》及其相关文件为契机,在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相关制度和管理机制,制定办税服务工作标准,逐步实现办税服务制度化管理和标准化操作,不断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涉税信息的共享程度,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报送,降低纳税人办税负担;不断推进自助办税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客观、公正的服务评价机制,促进办税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四、合理配备,创新机制,建设高素质办税服务人员队伍。
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办税服务厅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通、技能熟练的人员从事办税服务工作;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将办税服务厅人员纳入各级国税系统教育培训的整体计划,专业培训和日常在岗培训相结合,强化政治、业务、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办税服务厅人员服务意识和工作技能;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将办税服务厅作为培养锻炼干部、提升综合协调能力的重要岗位,增强办税服务厅人员责任心与使命感,通过各种方式发现、选拔优秀办税服务人员纳入纳税服务人才库,加强对优秀人才奖励和激励,激发办税服务队伍工作活力和热情,促进办税服务人员素质全面提高。
为全面落实总局《办法》及其相关文件要求,省局正在抓紧制定全省办税服务厅管理实施办法,谋划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工作。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建设方案,积极做好建设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厅整体管理水平。在落实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纳税服务处)。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内部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8号,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内部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4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其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积极做好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和管理,不断改进和优化办税服务,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的重要措施。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办税服务厅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全面学习好《办法》、《通知》、《办税服务厅行为规范手册》(总局近期寄发)、《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指引》(专题片,已下发)等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文件,准确理解掌握基本要求和工作思路,努力落实好办税服务厅建设和管理各项落实工作。全体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要切实树立服务理念,熟知本岗位服务规范和具体规定,掌握做好办税服务的工作本领,切实提高办税服务工作能力。
二、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努力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各级国税机关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按照《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部署,在2012年底前应全面完成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总局《办法》及其相关文件是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和标准,各地要按照统一要求,本着规范、简便、节约,硬件设施合理配置、着力强化软环境建设的原则,确定建设重点,有计划、实事求是地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合理规范环境建设,完善服务设施;重点规范岗责体系、优化办税流程、健全服务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办税服务厅职责落实到位;同时要依据《办法》及时修改考核指标,将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三、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全面提升办税服务水平。各级国税机关要以落实《办法》及其相关文件为契机,在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相关制度和管理机制,制定办税服务工作标准,逐步实现办税服务制度化管理和标准化操作,不断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涉税信息的共享程度,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报送,降低纳税人办税负担;不断推进自助办税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客观、公正的服务评价机制,促进办税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四、合理配备,创新机制,建设高素质办税服务人员队伍。
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加强办税服务厅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通、技能熟练的人员从事办税服务工作;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将办税服务厅人员纳入各级国税系统教育培训的整体计划,专业培训和日常在岗培训相结合,强化政治、业务、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办税服务厅人员服务意识和工作技能;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将办税服务厅作为培养锻炼干部、提升综合协调能力的重要岗位,增强办税服务厅人员责任心与使命感,通过各种方式发现、选拔优秀办税服务人员纳入纳税服务人才库,加强对优秀人才奖励和激励,激发办税服务队伍工作活力和热情,促进办税服务人员素质全面提高。
为全面落实总局《办法》及其相关文件要求,省局正在抓紧制定全省办税服务厅管理实施办法,谋划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工作。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建设方案,积极做好建设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厅整体管理水平。在落实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纳税服务处)。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内部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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