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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的公告(六)

根据《河北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公告具体实施办法》(冀国税函〔2011〕54号)的规定,现将唐山市辖区范围内具有执业资质税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外埠备案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告。

凡未经唐山市国税局公告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各级税务机关一律不得受理。

附件:略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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