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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国家税务局失踪纳税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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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新的欠税的发生,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我省国税机关确认的失踪、走逃纳税户以及其他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廊坊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7月份失踪纳税人名单

                                             廊坊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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