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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财税[2004]3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办理北京奥运会场馆及附属设施免征耕地占用税事宜,按照市地税局有关第29届奥运会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于奥运场馆及附属设施新增的占用耕地面积或新增的奥运场馆及附属设施项目,是否适用38号文件,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另行明确。
三、奥运会场馆及附属设施涉及的减免税收事项,经市地税局按相关规定审查后,抄送市财政局备案。

二ОО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财税[2004]38号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奥运会场馆占用耕地申请免征耕地占用税的请示》(京财税[2003]211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为支持北京市举办2008年奥运会,同意对奥运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ОО四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北京奥运会场馆征地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场馆名称 所在区县 占地面积 其中新征地 面积 其中占用 耕地面积
奥林匹克公园 朝阳区 4452.7亩 1825亩 576.3亩
国家阿堆中心(含国 家曲棍球场) 朝阳区 51.4公顷 无 无
北京工业大学体育馆 朝阳区 150亩 150亩 无
奥林匹克水上公园 顺义区 260公顷 260公顷 无
北京乡村赛马场 顺义区 155公顷 125公顷 30公顷
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 海淀区 50公顷 50公顷 无
中国农业大学体育馆 海淀区 2.88公顷 无 无
老山自行车馆 石景山区 142.6亩 142.6亩 无
北京射击馆 石景山区 187.1亩 187.1亩 33亩
丰台棒球场 丰台区 75亩 无 无
小汤山垒球场 昌平区 266.9亩 266.9亩 286.9亩
总计 9096.6亩 1326.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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