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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公告》(梅地税公字〔2011〕1号)的公告

为规范税收执法,现将《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公告》(梅地税公字〔2011〕1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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