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财政部发行政府外债的批复
财政部:你部《关于1996年财政部发行外债的请示》(财国债字〔1996〕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国务院批准你部代表我国政府在国际金融市场发行政府债券10亿美元,具体发行时间、币种、利率等有关事宜,授权你部根据国际金融市场情况决定。
国 务 院
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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