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发布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显示管用平板荫罩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0年9月20日起执行,原《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JC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3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