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不成立北京市公安局武警内卫部队指挥小组的批复

公安部:

你部一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关于成立北京市公安局武警内卫部队指挥小组的请示》(公部〔1990〕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武警北京市第二总队改属北京市公安局领导。

二、不成立北京市公安局武警内卫部队指挥小组,也不另外设立指挥部等,以减少层次,便于灵活指挥。

三、关于北京武警内卫部队调动和指挥使用的批准权限问题,由公安部和总参谋部研究制订条令,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批。北京武警内卫部队平时执勤,按北京市武警部队现行使用办法执行。这支部队是机动力量,机动时的使用办法,按公安部、总参谋部制订的条令规定执行。

                            国 务 院           

                            中央军委

                         一九九○年九月十五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