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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8年创新层挂牌公司初步筛选名单的公告

股转系统公告〔2018〕590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初步筛选出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名单,现向市场公示。

挂牌公司如对名单有异议,应当在本名单公示之日起3个转让日内(截至2018年5月21日17点)通过主办券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异议,并及时将异议申请和证明材料上传至分层支持平台。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创新层挂牌公司初步筛选名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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