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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五)——股权质押、冻结信息披露》的公告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挂牌公司股权质押、冻结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司制定了《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五)——股权质押、冻结信息披露》,现予公布。自本问答发布之日起,挂牌公司股权质押、冻结信息披露涉及本问答内容的,应当按照本问答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五)——股权质押、冻结信息披露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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