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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挂牌后有关税收业务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珠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景德镇市珠山区税务局”)挂牌后税收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市级税务机关检举的,可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景德镇市税务局稽查局检举。景德镇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紫晶南路税务大楼(原西山路26号)­;受理部门: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798-8503668;传真:0798-8503668。

二、原景德镇市珠山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暂以景德镇市珠山区税务局名义对外执法和服务,办公地址:紫晶南路税务大楼(原西山路26号)。

本公告自2018年7月2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珠山区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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