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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涉税业务全省通办范围(第二批)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落实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全面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平稳、有序、高效、如期落实到位,我局扩大了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范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扩大范围

  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其中4大类的基础上,增加了72项全省通办涉税事项。

  二、办理流程

  (一)纳税人可选择全省任何一家办税服务厅(全职能)办理全省通办业务,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向受理地办税服务厅提供相应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纳税人可以向任何一家办税服务厅(全职能)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情况。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扩大涉税业务全省通办范围明细表(第二批)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涉税业务全省通办范围(第二批)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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