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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贵州苗岭建材有限公司等40户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机组)认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已组织专家对贵州苗岭建材有限公司等40户企业进行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资格认定,40户企业均符合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条件。现将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贵州苗岭建材有限公司等40户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的通知》(黔经信资源〔2013〕4号)转发给你们。为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各地要根据企业的认定情况,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认真按政策规定给予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二、在政策执行中,要与当地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主管部门联系沟通,认真审查,加强日常管理。
  三、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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