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税〔2014〕39号)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长沙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7家单位为长沙市2016年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现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1、长沙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长沙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
3、长沙佑康医院
4、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5、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家园
6、长沙市馨欣公益促进会
7、长沙科技创业投融资协会
以上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16年-2020年,为期5年。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文件要求,每年对上述非营利组织进行审查。当年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市级财政、税务部门,由其进行复核。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