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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的通知

延边州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81号)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分配的建议》,现下达和龙市201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和龙市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村内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支出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11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请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吉发[2015]31号)精神,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1号)有关要求,可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彩票公益金。

按照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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