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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公告

依据《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省市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等程序,并征得环境保护部同意,现将符合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 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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