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为优化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便捷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降低办税成本,促进征纳和谐关系,省局决定在全省推行纳税人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工作,现将《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印发如下,请各地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
附件: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
为加强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促进征纳关系和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区域和对象
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的实施区域和对象为:各市州城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和缴费单位(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人可就便选择本市州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本方案第二条规定的涉税事项。
二、实施“同城通办”的涉税事项
(一)涉税审批项目的申请
纳税人申请新办税务登记,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停复业登记和申请登记证件遗失补办,申请发票领购资格,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实行同城通办。
(二)上门办理缴纳地方税、社保费的申报
征期内纳税人正常的上门申报税、费款(包括项目申报),以及实行网上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因网上纳税申报服务系统故障、无法进行正常网上申报纳税的,实行同城通办。
纳税人发现当月(季)申报有误时,应到原受理上门纳税申报的办税服务厅申请更正。
(三)查补税款的缴纳
纳税人自查或结算发现应补缴税款的,税源管理部门通过各类清算、结算或评估发现应由纳税人补缴税款的,以及稽查部门查补税款的缴纳,实行同城通办。
(四)发票代开
符合规定的代开发票范围和对象的纳税人,可以就便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代开事宜。
(五)完税证开具
凡实行网上申报缴纳税费或委托银行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在网上完成申报缴纳税费或委托银行完成税款划缴手续后,如需取得完税凭证的,可在申报缴纳税费后的次日就便选择办税服务厅开具。
(六)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报送
凡实行网上申报缴纳税费的纳税人,按规定集中报送纳税申报和财务报表纸质资料时,可在每年的1月15日前和7月15日前,将资料分月整理集中后就便选择办税服务厅报送。
(七)表证单书领取
纳税人需要领取涉税表证单书的,可以向本市州地方税务局任一办税服务厅索取,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需要,将相关的表证单书发放给纳税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涉税申请资料的传递
对需要传递的纸质涉税申请资料,由负责受理的办税服务厅在当月末集中传递到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由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科按规定进行资料交换。
四、推行“同城通办”的实施步骤
“同城通办”推行工作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动员阶段
7月底前为准备动员阶段。本阶段重点做好“同城通办”推行前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1.各市州地方税务局按省局统一部署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2.各市州地方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信息中心以及收入规划核算科进行征管数据大集中系统权限设置调整,以及组织对相关模块测试工作。
3.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信息中心及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进行培训。
4.省局在湖南卫视、湖南日报刊发公告,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在市局内、外网上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编写“同城通办”宣传材料,做好“同城通办”推行前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实施运行阶段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应按照省局实施方案的要求,从今年8月1日起在城区各办税服务厅推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
(三)总结完善阶段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应在9月底,对本单位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实施以来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以便省局推介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同城通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推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税收管理升级的迫切需要。各市州应充分认识“同城通办”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同城通办”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同志从事“同城通办”工作。要从工作大局出发,严格按照省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的相关服务,加强同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做好信息的沟通和“同城通办”涉税申请资料的传递工作。
(二)严格票证管理,规范税费入库。各市州在实施“同城通办”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在办理涉税事项时要根据纳税人所属主管地税分局、计算机代码、规定的税款入库级次,规范填开相关完税凭证,准确将征收的税费款汇缴至相应的金库。各市州应把“同城通办”事项列为重点考核工作,对违反税费入库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三)注意总结,提高成效。推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是征管体制改革和纳税服务的又一次新的探索,作为新事物,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与传统管理模式产生碰撞,对于出现的问题,各市州要注意总结分析,及时向省局反馈。要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不断探索“同城通办”工作好的举措和办法,以进一步完善“同城通办”工作,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