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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市级分库的函

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以下简称国家题库)运行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经研究,同意在沈阳等21个市建立国家题库地市级分库,并进行国家题库地市级分库运行管理试点工作。请按照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 〔2008〕2号)等要求,对沈阳等21个市国家题库运行管理机构进行审查,明确职责任务,规范运行管理,监督运行情况,确保题库安全。同时,要将其题库管理办法和运行规则报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试点中如遇问题,请及时通报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附件: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市级分库配发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市级分库配发单位

  一、辽宁省

  1沈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山东省

  1临沂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淄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烟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三、湖北省

  1武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黄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十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4宜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5襄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6鄂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7荆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8孝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9荆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0黄冈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1咸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2恩施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3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4仙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5潜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6天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7神龙架林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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