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长春市跨世纪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抵税财物有关问题的批复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拍卖长春市跨世纪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抵税财物有关问题的请示》(长地税发[2012]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2012年1月1日实施的《行政强制法》与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若干条款规定不一致,在国家没有明确如何执行之前,你局应慎重处理,尽量与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协商解决争议,以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特此批复。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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