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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和《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工作要求》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2009]128号)印发后,各地按照相关要求,推荐报送了一批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我们在组织有关单位对试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选择确定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35个企业和产业集聚区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现将试点单位名单及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印发你们,请抓紧组织推进试点工作。

  
  附件:1. 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
     2. 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工作要求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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