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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有关问题的请示

国家税务总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征管“四一三”工作思路,提升个人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理档案,建立自然人数据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6〕10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7〕8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自然人数据库(个人所得税部分)的通知》(国税函〔2009〕30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人数据库(个人所得税部分)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96号)的有关精神,我局拟于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总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

由于目前我们对该系统还不够熟悉,为此特请总局派人就系统推广应用的安装、运维、培训等有关准备工作给予支持与帮助。

妥否,请批示。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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