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涉外分局、稽查局: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促进我市各级地税部门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局制定了《关于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精神,根据省局所得税工作会议安排,结合市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办法》
根据省局会议精神,市局将召开相关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办法》的贯彻落实,并按照省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市局将尽快就有关事项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地方党政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各局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办法》,领会吃透文件精神,保证咨询解答的口径和质量。要将这项工作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开展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法,加强高收入者税收征管,促进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要高度重视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克服各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市局将此项工作作为2009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工作小组,保证《办法》的实施
市局成立由龙晓清同志任组长,刘进、邹志、夏媛媛、袁斌、易志勋、陶佼如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周万里、邓振华、杨军、李伟达、刘兴、艾龙英、彭伯良同志为成员的贯彻落实《办法》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此项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全面组织指导《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办公室:主要负责《办法》的宣传工作,包括:制定宣传计划、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开展宣传,配合召开高收入者个人座谈会,公益广告宣传等;
税政三处:主要负责贯彻《办法》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牵头协调,政策问题的解答,宣传资料的组稿,贯彻落实《办法》的计划安排、方案制定、对内的师资培训,2009年1-3月申报期的巡查和督促;
征管处:组织安排全市申报表的印制和发放,并于年底前组织将申报表发送到各办税服务厅、邮局、银行、重点行业(企业)或重点纳税人手中,确保明年一季度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自行申报纳税人的征收管理、纳税档案管理、制定受理纳税人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窗口申报的工作流程、及征、补、退、抵税业务工作流程等;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坐席人员以及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培训的组织、送训工作。
信息中心:主要负责配套好相应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并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缴模块系统的技术支持等工作。
计财处:主要负责对个人所得税申报过程中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制宣传资料等所需经费的预算及审批,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如期完成。
法规处:主要负责相关政策的解答宣传口径的把关;利用地税网站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对自行申报纳税工作开展情况的巡查和督促。
稽查局:选择部分高收入行业或企业列入2009年度的专项稽查计划,申报期结束后组织部署全市性的专项稽查(结合其他税种的稽查),查处不申报、零申报和虚假申报行为,提高纳税人的自行纳税申报意识。
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分头落实,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系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提出合理的初步预算,由税政三处汇总后提交计财处报市局领导审定。
三、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各局要在完成首次自行纳税申报数据归集、整理和录入的基础上,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并扩大自行申报和个人收入建档管理的覆盖面;根据以前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的有关数据及各局工作实际,分析归纳高收入个人的分布情况和特点,确定所辖区域高收入人群集中的重点地区、高收入行业和单位,作为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的工作重点。
各局对内主办培训班,培训重点是各局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税收管理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办法》、辅导《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方法、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模块使用流程、相关政策问题的解答、宣传内容以及自行纳税申报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对外应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多方法,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为高收入群体主办一期以上有针对性的政策培训班。
(二)优化自行申报服务
各局要在进一步强化依法执行政策、规范管理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对自行申报采取设立专门的纳税窗口及,并由专人负责,实行“一窗式服务”,优先受理的原则,受理好自行申报纳税人采用的不同申报方式的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好税款的征、补、退、抵手续。受理人员必须坚持“以微笑换成效、以工作换工作、以诚意换满意、以主动换互动、以耐心换真心”的服务作风。
各局要及时检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模块运行情况,以保证申报期正常运行。
(三)保障申报有序进行
各局要在认真总结以前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办法》精神,以以前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等制度办法为基础,借鉴以前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好的做法、经验,制定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工作规程和保密制度。要抓住推进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建立由业务骨干形成的推广工作机制,深入一线及时了解申报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汇总报告市局。
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申报期期间,按照《办法》及实施方案完成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同时继续加强对纳税人的申报辅导和动员工作。申报期内,各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继续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自行申报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
(四)加强申报后续管理
各局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期后,继续加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执法制度、程序、方法、文书,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确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但没有进行自行纳税申报的个人进行查处,并选择部分有宣传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曝光,巩固自行纳税申报的成果,进一步推定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全纳税人档案管理制度
各局要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做好对纳税人的政策咨询解释工作,对不按照《办法》及省、市局统一部署,影响工作开展的科、所(征收分局)及个人给予严肃处理;对工作突出的科、所(征收分局)及个人给予表彰。
对于已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各局要建立好纳税档案,并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要充分地利用好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对自行申报纳税人的申报数据要认真加以分析比对,并对自行申报纳税人实施动态管理。
五、完善工作应急预案,为《办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保障
自行申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社会影响力大,工作情况复杂,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快速有效受理纳税申报,制定“上门申报应急预案、网上申报应急预案”。
1.上门申报应急预案:
(1)各局要在12月31日前做好有关工作的部署和培训,确保各部门、人员职责明确,对申报程序和操作熟练高效,各部门间协调默契。
在申报工作开展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纳税人数进行调查、摸底和分析,确定需要重点关注的单位,采取事先向纳税人发放申报表,约定时间组织申报的形式避免拥堵现象。
(2)设置专门的应急窗口,在必要时间能有效缓解拥堵混乱现象;设立应急状态领导小组,在有严重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能够组织和协调各部门有效处理事件。
按照事件紧急程度划分三个预警等级: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一般紧急。要求现场税务干部做到忙而不乱,确保申报工作继续有条不紊地进行,积极有效地向申报人说明情况耐心解释,维持现场秩序。
橙色预警:紧急。向办税服务厅增派人员,维持秩序,开启应急窗口,提高申报效率,保证与有关领导及领导小组的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汇报和商榷,处理突发事件。
红色预警:特别紧急。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处理突发状况,一方面保障申报工作继续高效进行,不影响纳税人的申报和其他工作;一方面能及时迅速的处理突发时间,尽量做到不扩大事态,将其影响和干扰降至最小。
2.网上申报应急预案
(1)各局税政科、信息中心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系统稳定,操作人员熟练运用。
(2)申报过程中,各局税政科、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要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掌握第一手信息。
(3)当个人所得税申报网站出现拥堵,导致网速减慢,甚至无法登陆网站进行申报时,要及时向市局信息中心报告,商讨应对方案,组织人员及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对纳税申报人要做好解释工作,在市局网站及时公布当前状态,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4)提供更多的申报渠道,如在各办税大厅放置数量足够的纸质申报表格,供纳税人领取,为网络申报分流等。
相关材料报送式样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一)申报期内分阶段相关数据统计。
要求:(1)Excel格式;除申报人数栏外,其他各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应退税额(应退税额取正数)
(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总结
内容应包括:
1.自行纳税申报结果。(用表格形式反映)
(1)分地区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统计表
(2)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分项目情况统计表
金额单位:万元
(3)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分行业情况统计表
金额单位:万元
要求:(1)Excel格式;除申报人数栏外,其他各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应退税额(应退税额取正数)。
2.申报人数最多的前5个职业。
3.主要做法和经验。其中应包括各地印发宣传资料的份数、12366接听咨询电话次数、税务网站访问人次、办税服务厅受理咨询人次、举办培训班及宣讲会的次数、上门集中辅导或受理申报的次数、截至2009年3月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情况和2008年全年开具情况或者其他供纳税人查询扣缴单位支付所得及扣缴税款的措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人数和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人数,以及其他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相关的统计数字。
4.存在的主要问题。
5.申报期结束后的后续工作打算和建议。
二、报送要求
(一)时间:材料(一)请于2009年1月13日、2月3日、2月17日、3月3日、3月10日、3月17日、3月24日、4月1日前报送;
申报期结束后,2009年4月6日前报送材料(二)。
(二)报送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局税政三处李昊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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