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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地税函〔200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地税函[2006]7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5〕2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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