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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市内各分局、各县(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湘地税函〔2005〕178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湘地税函〔2005〕178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96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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