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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关于认定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吉工信办[2009]871号)中的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名单(第二批)转发给你们,对纳入名单的创业孵化基地,有关税收问题按《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免征创业孵化基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吉地税发[2009]171号)执行。


二0一0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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