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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

除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吉财税〔2009〕98号)精神,现将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 认的吉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等8家获得2009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吉林省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吉林省青年创 业就业基金会

2、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医学发展和医学援助基金会

3、通化矿业集团扶贫济困基金会

4、吉林大学唐敖庆教育基 金会

5、长春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

6、延边大学教育基金会

7、延吉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8、吉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201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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