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利用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代征工会经费联席会议纪要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光大银行吉林省分行、浦东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各市州商业银行、吉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工会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统一代征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48号)的要求,2007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总工会,在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召开了关于利用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以下统称工会经费)的业务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光大银行吉林省分行、浦东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春支行、长春市商业银行、吉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吉林网通公司增值业务中心、吉林盟友软件公司相关负责同志。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陈丙春处长主持。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并针对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代收工会经费业务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进行处理的通知》(长银办发〔2007〕48号)文件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并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会议同意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代收工会经费业务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进行处理的通知》(长银办发〔2007〕48号)文件,尽早将此项工作在全省各商业银行网点落实到位,并于2007年5月下旬起开始具体操作。
二、会议通过了运用小额支付系统实现银行批量扣缴代征工会经费的地税局和工会工作环节的操作流程。
三、会议通过了运用小额支付系统实现地税局代征工会经费的银行工作环节的操作流程。
附件:
1、地税局和工会工作环节的操作流程(略)
2、银行工作环节的操作流程(略)
3、授权支付通知书(略)